关于举办广东财经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助理发布时间:2022-11-17浏览次数:45

关于举办广东财经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广财大国商团学 2022-11-17 01:17 发表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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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培养我校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素养和创新意识,持续推动优良学风的形成,继续深化大学生素质教育改革,不断提升创新性人才培养水平,同时为全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作品,学校决定举办广东财经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THE 1  参赛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习学生)。









  THE 2  参赛作品要求


1. 在2021-2022学年“双百工程”结项评审中获得优秀等级结项的学术科技创新项目;

2.在2022-2023学年“双百工程”立项评审中获得校级重点项目立项的学术科技创新项目;

3.学校2021、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推荐项目;

4.2022、2023年度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立项项目;

5.未在上述范围内的,由博士生导师或曾指导学生作品获得“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特等奖或国赛奖项的老师指导的作品。(此种类型作品,每位老师限推1项)

6.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1年6月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往届学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7. 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参赛,每人限报1件。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署名均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含3人),或作者未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全为学生,且不得超过10人。

8.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大类。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参赛总体要求:鼓励参赛学生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坚持走进实践深处,观照人民生活。了解新情况,反映新问题,研究新经验。典型调查,独立思考,以小见大。

       科技发明制作类(包括软件制作和软件编写等各种类型的发明创造)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但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 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的合作创新项目。

5. 参赛作品必须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指导,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三个教师指导完成。









  THE 3  评审指标

      

 评审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因素。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THE 4  竞赛奖励


(一)学生奖励


1.评定校赛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2.本科生在省赛、国赛获奖者,可选择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管理办法》(粤财大办〔2018〕3号)进行学分折算、课程替代。

3.本科生在省赛、国赛获奖者,可根据《广东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粤财大〔2018〕52号)相关规定参评专项奖学金。

4. 研究生在省赛、国赛获奖者,可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粤财大〔2018〕41号)相关规定,给予优秀成果奖励金。


(二)指导老师奖励


指导学生作品获得校赛特等奖或一等奖的教师,授予广东财经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教师指导课外活动与竞赛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向省赛、国赛获奖作品的指导老师发放竞赛奖金。









  THE 5  注意事项


申报个人、指导老师、推荐单位应对作品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确保相关作品不存在学术失范或学术不端情形,填写《作品诚信书》(附件3)。

参赛作品在公示环节,知情公众如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在参赛环节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该学院不得补推荐作品;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作品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该学院不得补推荐作品,取消学院参评“挑战杯”“优胜杯”资格。

详细信息请查看官网:

http://youth.gdufe.edu.cn/2022/1104/c4008a168380/page.htm









  THE 5  材料提交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的同学将附件1-3放入同一个zipped压缩包中,文件命名为【挑战杯+作品类别+负责人姓名】,发送至邮箱3199143863@qq.com(若不按格式要求发送,一律退回)。

提交时间:

2022年12月10日12:00前


(附件可点击下方蓝字“阅读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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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乐秋宜

责编 | 蔡哲楠  张文昕

初审 | 吴钰琪

复审 | 陈迪

终审 | 郭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