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学生校外就医及费用报销须知(三水校区)

发布者:网站助理发布时间:2020-11-21浏览次数:699

一、校外门诊就医、费用报销流程:

  校医务室挂号、转诊     校外定点医院就诊     医院缴费、打印明细清单     带齐报销所需资料每周二下午或者周四医务室105室审核     每周四往厚德楼312室财务处领款

  指定医院有

  综合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三水区人民医院和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分院。

  专科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山大学眼科中心、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东省皮肤病医院、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广州市传染病院、广州市胸科医院、广州市越秀区正骨医院、广州市正骨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广州市结核病防治所、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二、校外急诊、寒暑假、休学、外地实习期间门(急)诊就医、费用报销流程:

  直接前往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     医院缴费、打印明细清单     带齐报销所需资料每周二下午或者周四往医务室105室审核     每周四往厚德楼312室财务处领款

 

三、医务室及财务处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医疗费报销所需资料:

   1、学校医务室转诊记录(寒暑假、休学、外地实习期间,急诊无需转诊记录)

   2、校内医保病历

   3、正规的医疗发票

   4、费用明细清单

   5、指定医院的门诊病历。

 

五、报销标准:

   1.  基本药物中甲类药物报销90%,乙类药物报销63%

   2.  检查项目中的胸透、X光、心电图、普通B超报销90%,彩色B超报销63%

   3.  检验项目中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及一般检测项目报销90%

   4.  治疗费中小伤口换药、理疗按50%报销。

   5.  狂犬疫苗报销50%

   6.  其他检查和治疗项目均需自付医疗费用。

   7.  普通门(急)诊医疗每人每月最高报销300元。

 

六、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指定慢性病:不在学校统筹管理范围之列,由广州市医保局直接管理。

  参保学生可选择广州市任何一家具有住院资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选点、不需转诊。住院登记及出院结算时出示身份证和医保卡,学生支付个人需承担的部分费用。三水校区参保学生还可直接到三水区人民医院和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分院住院。

  寒暑假期以及休学期间在原户籍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公立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等医疗费用可先自付,然后向广州市海珠区医保局申请零星报销。

 

七、住院费用零星报销所需资料

   1.  住院发票原件

   2.  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3.  出院小结和疾病诊断证明书(需医院盖章)

   4.  入院记录或住院病案首页(需医院盖章)

   5.  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6.  学院开具在校学籍证明

   7.  寒暑假异地住院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与该学生页的复印件及学院开具的寒暑假证明

   8.  外伤需开具非他方责任证明

 

八、广州市海珠区医保局

  地址:海珠区昌岗西路74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电话:34061985

  交通指引:地铁八号线宝岗大道站C出口,往西约500米。

        公交车206 (16)到橡胶新村站下。过马路往西走约6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