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医保的几点说明

发布者:网站助理发布时间:2020-11-21浏览次数:247

关于学生医保的几点说明

关于学生医保的几点说明:
 1、 磁条卡与社保卡医保功能完全是一样的。以下所讲“医保卡”即包括磁条卡和社保卡。居民参保时是不需要提供相片的,制卡银行与户籍信息匹配,获得相片即制社保卡,获取相片失败就制磁条卡。
 2、 同一个城市医保卡只发放一次,参保成功的当年医保卡就激活,没有参保就冻结。所以广州本地的学生,以前在小学中学参保过,发过医保卡,在我校参保成功后银行不再发卡;在广州市参加过工作,参加过广州市职工医保,再来我校读研究生的,也不再发卡。
 3、 部分新疆的学生姓名中的“.”身份证上是点在中间的,参保时登记信息也是点在中间,但是不知道是医保系统还是银行系统里的点是点在下边的,所以制卡时信息不一致,导致制卡不成功,该部分学生如果需要医保卡,请本人带身份证前往海珠区医保局前台更改信息,再去银行制卡。
 4、 部分香港澳门的学生因为姓名繁体字或者通行证号码里括号的原因,也会导致信息不一致,导致制卡不成功。该部分学生如果需要医保卡,请本人带身份证前往海珠区医保局前台更改信息,再去银行制卡。
 5、 还有部分学生没有发放医保卡是因为参保比较晚,医保办公室在医保网上系统里参保之后要等待广州市医保局扣费,这个时间有时要20天到一个月,医保局扣费成功之后再将数据发送给制卡银行,银行制卡再发放也需要一个多月时间。第一批医保卡是9月初参保的,后期参保的银行会陆续制卡,医保办公室领回来之后会通知学生领卡。
 6、 我校门诊属于包干模式,医保卡只是住院才需要用。我校参保学生去学校指定的医院看门诊,不需要用医保卡、也不需要选定,先自费,再回学校医保办公室审核、财务处报销门诊费用。住院时参保学生可选择广州市任何一家具有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选点,办理入院时出示医保卡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不需要回学校报销。如果是新参保的学生在医保卡还没有发放期间住院,先自费,待医保卡发放下来后再去海珠区医保局报销。
 7、 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分院可以用广州市医保卡结算,故三水校区的学生在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分院住院时请提供医保卡给医院,可以直接记账。三水区人民医院目前还不能使用广州市医保卡结算,在三水区人民医院住院的学生需要先自费,再备齐资料去海珠区医保局报销。
 8、 在校学生因为怀孕在医院门诊产检的,可以直接用医保卡在医院结算,不需要回学校报销。
 9、 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慢性病可以在医院选点,不由学校报销。门诊特定项目有:在门诊进行恶性肿瘤放射或化学治疗、尿毒症血液或腹膜透析、肝或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血友病或慢性丙型肝炎门诊药物治疗、重型β地中海贫血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急诊留院观察及家庭病床等。指定慢性病有:高血压病、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帕金森病、癫痫、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等。
 10、 医保办公室发放的医保病历本是学生参保的凭证,请同学们妥善保管,每次来校本部门诊部和三水校区医务室看病、转诊和报销时均要携带。每年新生参保成功后会立即发放医保病历本,续保学生每年12月下旬医保办公室会通知各学院收齐次年参保成功的学生医保病历本,拿回医保办公室盖续保有效期公章。此章为参保凭证,每次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时需要查验以及在病历本上登记报销金额。
 11、 医保病历本丢失者,可以带一张本人证件相及两块钱来医保办公室补办。
 12、 每年9月1日-12月20日办理参保,医保待遇享受期限为次年1月1日-12月31日。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参保。医保局认可的特殊情况中途参保,从参保成功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至本年底。本科生和研究生一年级新生参保成功后,医保待遇从入学当年9月1日开始享受。

                                                      门诊部医保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